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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以下是网友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所属计划总结类文章,欢迎阅读参考!

根据省、市处置新冠肺炎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以不断巩固疫情的持续好转,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快经济社会秩序的全面恢复。

1.指导思想。

以习大大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疫情防控为先,把疫情防控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推动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把新冠肺炎肺炎防控从多管齐下的紧急状态转变为科学准确的常态防控。加强对外输入和对内反弹防控措施,强化责任,坚持“四早”和“四集中”原则,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严格防止境外疫情输入,严格防止本地疫情反弹,严格预防疫情和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依法防控。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健康放在首位,狠抓疫情防控,加强法治建设,把各项防控工作推进法治轨道,严格依法落实防控措施,履行部门、行业、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职责,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二)科学准确,突出重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坚持分区分级,突出重点,制定精准政策,科学防控,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的管控,注重实际措施,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联合防治,统筹规划。实行地区、部门、社区、单位联合防控,加强信息共享和应急响应,实现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广泛发动群众,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协调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有序推进恢复工作和生产加快扩张,加快恢复正常疫情防控条件下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关键任务。

(1)保持有效的防控机制,促进疫情防控常态化。

1.保持组织领导机制不变。保留现有的各级处理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由物流园区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负责属地常态化防控工作。建立精简高效的实务办公室,完善日常运行与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物流园区和乡镇(街道)党委(行业)成立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重大疾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开发区疾控中心进行实质性运作。【牵头单位:政治事务部、卫生规划局、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城镇(街道)】

2.保持联合防控机制不变。严格落实防控工作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协同防控体系,形成覆盖城镇、乡村、城市街道和社区的疫情防控网络。特别是加强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工作网络,实施网格化防控。畅通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坚持行业管理和专业技术指导相结合,将疫情防控融入基层综合治理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各个环节。【牵头单位:政法信访办、公安局、住建局、卫生规划局,参与单位:各区相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镇(街道)】

3.保持“四早”“四专注”的机制不变。继续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确控制、有效治疗的常态化防控机制,使疫情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处置。将区域范围科学地划定到最小单位(如建筑物、病房、住宅区、自然村落等。),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活动、封锁等措施,并及时公布继续贯彻“四集中”原则,集中患者、专家、资源、治疗,严格按照转院程序将确诊病例转院到指定医院,集中力量,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同质、优质的医疗救治。【牵头单位:卫生规划局、公安局、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镇(街道)】

4.保持专家指导和科学决策机制不变。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和技术指导机制,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充分发挥专家在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医疗救治、科学研究和社会指导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防控策略和疫情发展趋势的分析判断,及时调整优化防控策略,提高疫情防控决策的可行性和前瞻性。【牵头单位:卫生规划局,参与单位:脑科医院,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城镇(街道)】

(二)突出重点领域和环节,加强和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1.加强口岸疫情防控。我区派出的省外口岸特殊工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协调对空、陆、水进入开发区人员的管控,积极满足当地政策要求和工作安排,做好各类入境人员的筛选和管理,确保无缝衔接和闭环运行。按照省内空港、海港和海关的有关规定,配合有关工作。【牵头单位:公安局、招商中心、参与单位:住建局、卫生规划局、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镇(街道)】

2.加强特殊场所的卫生管理。在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落实防控措施,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计划和应急预案,防止疫情输入和内部传播。一是严格人员准入管理,全面实施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定期筛查筛查,禁止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对新受助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评估,根据需要进行隔离观察和健康筛查;疫区严格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二是做好健康监护,密切关注服刑人员、老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状况。如有新冠肺炎肺炎的可疑症状,应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往医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发热病房和隔离病房,对住院患者进行核酸检测。第三,严格内部医疗服务管理。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在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者与养老机构相邻的,应当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的要求进行交叉感染评估,并在评估风险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四是加强日常消毒、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如遇确诊或疑似病例,应立即进行全面消毒,规范个人物品的处置,充分跟踪密切接触者,并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牵头单位:社会发展局、公安局、政法信访办、卫生规划局、参与单位:经贸局、应急局、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乡镇(街道)】

3.加强学校防控措施的落实。按照《山东省2020年春季学期工作规划》要求,夯实属地管理责任,狠抓精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加快开学步伐,有序返校,促进学校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一是认真落实“一校一案”,进一步细化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开学条件核查制度,坚决保持“达不到开学标准”的底线。二是加强日常防控管理,落实教职工和学生健康“日报表”、“零报表”制度,形成正常疫情防控条件下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新模式。做好教师、学生、员工中重点人群的管控工作,以教师、学生、员工家属为基础开展健康监测、联系史、旅行史调查,及时安排和发现高危人员。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教室通风和消毒工作,实行“测温+健康绿码”进校,严格执行相对封闭的校园管理、勤洗手、不聚、散餐、早、午、晚三检、因病缺课(出勤)溯源和登记溯源等防控措施和制度,对校外住宿人员和走读生实行“两点一线”管理。在人身保护和学校整体防控的前提下,因地制宜优化防控措施。协调教育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师生放假,错时错峰返校。三是做好疫情应急工作,完善定点医院和送病人绿色通道,优化体温异常师生核酸检测流程,缩短检测时间。规范应急流程,定期组织演练,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做好第一隔离、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防止疫情扩散。四是加强学校联合防控和工作联动,组织教育、卫生、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定期巡查,定期和不定期对学校日常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完善学校与家庭、疾病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联动机制,完善校医配置制度,逐步完成中小学校医。加强学生就餐和课余服务保障,加强师生心理健康和心理疏导,统筹校园防疫物资和安全管理。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家长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促进社会理解,支持教育和复学,确保每一位教师、学生和员工的安全健康,确保每所学校顺利有序开学。【牵头单位:教育局、卫生规划局;参与单位:公安局、政治部、住建局、市场监督局;责任实施单位:物流园区、城镇(街道)]

4.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治疗病人。定点医院不撤销,隔离病房不压缩,留观床位不减少。我们将保留各级专家组和专家组的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专家组在临床诊疗中的指导作用。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管理,推进不同时期诊疗预约,做好预检和分诊工作,规范发热门诊设置,严格落实“三区两渠道”管理要求,对疑似病例采取第一时间观察措施。每个隔离观察室应设有独立卫生间,隔离观察室应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得陪护和探视。接受隔离观察的患者,除非需要就医,否则不得离开隔离观察室。做好出入境检疫人员和重点疫区人员的医疗管理工作,严格将出入境、诊断区、人员和治疗路线与其他诊疗群体分开。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哨点作用。无发热门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在2020年9月底前全部建成隔离发热哨点门诊,做好发热病人的调查登记工作,落实“四早”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规范消毒隔离和医护人员保护,加强医护人员健康管理和监测,做好环境通风管理,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加强陪护人员管理,原则上禁止探视,防止交叉感染。加强医疗机构的物资准备,确保医疗服务和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试剂和防护装备的充足储备。【牵头单位:卫生规划局、应急局;参与单位:财政局、政治部;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及城镇(街道)]




5.强化相关产品流通环节疫情防控。加强流通环节摸排检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进口和冷链储运的水产品、肉类等产品及相关场所和环节进行检测和风险研判,定期对售卖商品、场所环境进行抽样检测,及时对核酸检测阳性的物品和环境采取消杀等应急处置,对可能感染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对检测阳性人员立即隔离治疗,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防止疫情由物及人传播扩散。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进一步加强海鲜门店、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登记、测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强化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严格落实操作台面、下水道、垃圾收集容器、运输车辆等重点部位消杀措施。加强物流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严格执行实名登记、验视、可疑物品报告制度,增加消毒杀菌频次,消除疫情传播隐患。疫情期间按规定严禁任何形式野生动物交易。〔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经贸发展局、农办,参与单位:住建局、卫计局,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各镇(街道)〕

6.强化环境卫生与消毒工作。规范市场环境卫生管理。以农集贸市场为重点,定期组织商户对所有摊位进行全面彻底环境卫生清理和卫生排查,对市场内公厕、水池、垃圾桶、活禽宰杀点等基础设施进行清扫保洁。及时清运积存垃圾,清除卫生死角,严格落实重点部位消毒措施。加强运输车辆、存储库房、物品的环境和包装消毒,落实实名登记、验视和可疑物品报告制度。加强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环境卫生整治。做好超市、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场所公共区域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加强洗手、卫生间等设施卫生管理,及时清理下水明沟的污水污物,定期检查与维护下水管道、空气处理装置水封和卫生间地漏等U型管。抓好小熟食店、流动摊贩、早夜市餐饮点等食品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及时清理垃圾,确保卫生整洁。组织企事业单位定期对车间、仓库、厂房、车库、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等人员较集中的场所和重点区域进行环境大扫除,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加强自然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规范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科学规范消毒措施。按照“五要”“七不”原则,合理使用消毒剂,科学规范采取消毒措施,对隔离病区、病人住所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增加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消毒频次,加强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电梯按钮等清洁消毒,及时对垃圾、粪便和污水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做好消毒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避免过度消毒,严格遵循产品说明书使用合法有效的消毒产品,选择可靠的消毒方法及消毒剂量,确保消毒效果。〔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农办,参与单位:住建局、卫计局,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各镇(街道)〕

7.完善社区服务与疫情防控。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和社区疫情划分,科学精准实施社区疫情防控措施,统筹推进社区疫情防控和服务群众工作。聚焦恢复秩序提供服务,低风险地区或未发现病例社区,应解除社区封闭式管理措施,不再设置“硬隔离”“物理隔离”。除疫情防控重点人员外,原则上不限制人员流动和进出社区,不得超范围实施人员隔离措施,允许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继续实施外来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按规定有序恢复社区综合服务,建立快递员、配送员准入机制。加强社区防控工作人文关怀,帮助治愈患者和隔离人员回归社区。坚持“外防输入”策略,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由村居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人员、公安干警、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组成的社区疫情防控小组,持续开展外来人员排查和社区居民健康监测,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随访登记、信息告知、物资准备、外来人员和重点人员管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等工作,将社区防控措施落实到户到人,切实做到“四早”。动员农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控,减少农村大集、家庭聚餐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做好外出务工人员防疫常识教育。做好社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充分利用 APP、电话、微信等手段,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提供健康监测和随访服务,定期在家庭医生服务点开展社区巡诊,指导居民做好个人防护。提升社区防控信息化水平,实现健康监测、社区随访、人员登记动态化和信息化管理,做到社区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为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奠定基础。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完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科学消杀、宣传引导和志愿服务,组织群众净化绿化美化家庭和公共空间,营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充分发挥物业、居(村)委会等的作用,落实街道社区、乡村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定时定点清理垃圾和废弃物,清除卫生死角。〔牵头单位:政法和信访办、卫计局、公安分局,参与单位:宣传办、政工部、应急局、住建局、社发局、农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各镇(街道)〕

8.完善复工复产精准防控措施。压实用工单位防控责任。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属地、部门和行业管理责任,切实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精准落实到复工复产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建立完善企事业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防控方案预案,明确疫情应急处置措施与流程,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一企(单位)一策”。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辖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报告疫情情况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抓好日常防控措施落实。严格实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一米线”等措施,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和环境清理等工作,做好员工日常健康监测与卫生管理。加强宣传培训,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减少人员聚集。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报告并隔离,安排就近送医。加强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疫情防控。压实属地责任,明确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管理部门、所在社区和经营业主疫情防控职责任务,健全完善摊区摊点疫情防控制度和工作方案。明确摊点集中区域经营时段、四至范围,做到定时、定点、定位经营,合理规划人流出入口和流动路线,适当增加摊点安全间距,加强现场人流管控和疏导引导,尽量减少人群聚集度。强化食品安全检查,加强农副产品、水产品、海产品以及外环境的采样检测,确保产品来源合法,经营安全规范。严格落实健康码核验、体温检测、清洁消毒、病媒防制、个人防护等常态化防控措施,食品摊点做好手卫生用品设施配备,餐饮服务人员佩戴口罩上岗。依法合规开放应用场所二维码,充分利用人脸识别等信息化手段,全面采集经营消费人员信息。加强公共安全防范和巡逻管控,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做好应急处置,维持良好经营秩序。〔牵头单位:经贸发展局、财政局、住建局、农办、宣传办、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行政执法局,参与单位:卫计局,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国有企业〕

9.完善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措施。抓实抓细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按照不同风险地区防控指南,进一步加强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图书馆、影剧院、运动馆等公共场所、娱乐场所、重点场所以及外卖平台人员健康监测和出入管理,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防护、检测筛查、空调使用、环境监测、预约错峰、限量限时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健康码必验、体温必测,引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防止聚集扎堆。按照分区分级标准,根据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的调整,及时调整疫情防控和卫生防护措施。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科学合理调配公共交通运力,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落实乘客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引导乘客隔位就座、分散就座,降低人群密度;积极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购物排队等候时间;抓好住宿经营单位管理,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排查登记和报告工作;大力推广使用自动测温筛检、智能消杀、智能预警等新技术新仪器,提高查验通行效率。统筹做好会议活动、考试疫情防控,鼓励采取视频形式,减少现场会议活动和考试。14天内无本地疫情的低风险地区,可按规定举办各类现场会议活动和考试,但要从严控制活动规模,缩短会期,控制考试时间;除特殊紧急事项外,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举办现场会议活动和考试。举办会议活动和考试应按照相关防控指南,遵循“谁举办、谁负责”和“一会(考)一案”的原则,严格落实举办方、举办地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分类分情形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做好应急处置。抓好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认真制定应对预案,妥善周密安排,加强外来人员核查,全面落实交通出行、就餐购物、外出旅游等环节的防控措施,采取门票预约、智慧引导、分时错峰、流量管理等手段,科学分流引导人群,避免人员聚集,严防疫情传播。

〔牵头单位:住建局、经贸发展局、宣传办、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公安分局、卫计局、办公室,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各镇(街道)〕

10.完善关键环节防控措施。科学调整应急响应。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动态分析研判疫情形势,根据疫情发展变化确定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应对措施,一旦发生疫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实施精准防控。以镇、街为单位统筹辖区资源,保留1处集中服务点(隔离点),按1 个月的储备量做好防护消杀等物资储备。实施分区分级管理。以镇、街为单位划分低、中、高风险地区等级,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实施疫情管控措施。对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管理,隔离期间至少进行3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对其他疫情防控重点人群做好信息登记和风险评估、健康管理。根据疑似、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以及密切接触者活动范围,综合暴露时间、频次和防护情况等因素,以最小防控单位划定防控区域,实行分区分级分层管理,坚决防范疫情传播蔓延。高度重视有本地病例发生地区、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毗邻和人口流动频繁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坚决切断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输入输出。加强疫情调查处置。发现疑似病例、聚集性疫情等苗头性问题,按照“早、小、严、实”的原则,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传染源追踪、人员管控、疫点消毒等处置工作。加强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协作配合,最大程度扩大调查范围,彻底追踪查找密切接触者,查清感染原因。严格落实“筛查-诊断-报告-隔离”闭环管理要求,严防疫情输出和扩散蔓延。〔牵头单位:卫计局、应急局,参与单位:公安分局,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各镇(街道)〕

11.统筹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与做好对外交往合作。加强研判分析,及时了解掌握境外“带疫解封”的政策、措施和动向,做好疫情输入风险研判和信息通报加大核酸检测力度,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有序恢复对外往来,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推广使用“快捷通道”办法,逐步、有序恢复我区与其他国家在经贸、教育、科技、运输等确有必要、我方急需领域的人员往来。〔牵头单位:公安分局、投资促进中心,参与单位:住建局、卫计局,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各镇(街道)〕

(三)突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落实精准化防控措施。

1.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强化工作衔接。做好开发区籍境外人员的沟通安抚,指导其在当地做好防护。落实入境来区人员提前3天报备要求,完善信息通报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入境来开发区人员从信息对接、分类转运到集中隔离、全面检测、医疗救治、社区管控的管理闭环,实现从“国门”到“家门”的无缝对接与全链条管理。做好人员转运检测。省内口岸入境人员按规定“点对点” 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在隔离期间按规定至少进行2次核酸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省外口岸入境中转人员就地集中隔离观察14天后,一律乘飞机返回或“点对点”接回,抵达后立即按规定到集中服务点(隔离点)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入境人员隔离期满且抵达目的地后,检测阴性的,赋健康通行码“绿码”。入境人员中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疗隔离期满后,按规定“点对点”或乘飞机接返后,立即纳入当地患者出院后健康管理体系。加强服务管理。做好入境隔离人员政策宣传解读,加强沟通交流、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充分考虑回国人员不同实际情况,科学规范选择和设置集中服务点,做好设施配备、价格说明、餐饮供应、安全卫士等服务管理。严格按规定收取隔离期间住宿费、餐费等费用,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收费、变相涨价行为。〔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投资促进中心,参与单位:住建局、办公室,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各镇(街道)〕

2.加强重点地区来区人员服务管理。严格排查登记。进一步压实村居(社区)和用工单位责任,提前进行疫情重点地区来开发区人员摸排,认真开展人员休整集散、信息登记、健康检查和转运引导。合理设置外来人员集中服务点(隔离点),优化登记服务流程,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规范安全运行。加强健康管理。严格按规定落实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来开发区人员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加强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监测,对检测阳性者和有可疑症状者,立即按规定进行报告、诊治、医学观察和后续管理。落实低风险地区人群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加强关爱帮扶。妥善解决重点地区来开发区人员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避免“身份地域”歧视。〔牵头单位:公安分局、住建局、卫计局,参与单位:住建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办公室、消防救援大队,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各镇(街道)〕

3.加强无症状感染者和出院患者健康管理。加强无症状感染者的筛查和管理,继续坚持“五个一律”,对所有密切接触者全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全部开展核酸等实验室检测,并扩大检测筛查人群和范围。对所有无症状感染者均在发现后2小时内网络直报,并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观察治疗,开展影像学检查、血常规检测和中医中药预防服务;出院后按规定再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参照确诊病例做好出院后长期健康管理。强化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管理,严格落实患者出院后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出院后 14天、28天、三个月、半年随访复诊与核酸检测,实施定点医院、疾控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团式服务管理,保证“出院有人接”“隔离有人管”“康复有人做”“居家有人访”,实现在院治疗和出院管理全闭环。〔牵头单位:卫计局,参与单位:市医保局,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各镇(街道)〕

4.加强居民个人防护。增强健康意识,加强居民个人防护的预防指导,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倡导群众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咳嗽礼仪等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减少外出活动和人群聚集,尽量避免非必要的走亲访友、聚餐聚会,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密闭空间、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科学佩戴口罩,养成随身携带口罩习惯,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以及就医等情况时应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采用正确洗手方法;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个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做好家庭清洁卫生,经常通风,注意营养,适度运动,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野味),家庭常备体温计、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资,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家庭成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牵头单位:卫计局、宣传办,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各镇(街道)〕

5.加强核酸检测服务。扩大重点人群检测范围,做到应检尽检。各地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行科学评估,扩大核酸检测规模,根据疫情态势,对以下人群实行“应检尽检”: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重点地区入聊返区人员;返校前14 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疫情重点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及21天内发生疫情社区(村居)的学校师生员工;交通场站、宾馆酒店和大型商超等公共场所有疫情重点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的服务人员;经研判具有疫情风险的人群。积极提供检测服务,做到愿检尽检。根据核酸检测能力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其他人群实行愿检尽检。除已有明确规定的外,“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当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各级要及时公布检测机构名单。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对有需求的单位和个人开放检测服务,并提供检测证明。强化检测结果信息共享和社会化应用。〔牵头单位:卫计局,参与单位:教育局、公安分局、社发局、政法信访办、财政局、政工部、投资促进中心、市场监管局等,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各镇(街道)〕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提高政策执行力,坚决杜绝有章不循、弄虚做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应急处置与常态化防控相结合,针对关键环节和风险点抓紧抓实抓细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外防输入不放松、内防反弹不松懈。加强疫情防控督导督查,健全完善巡查检查制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检查。严格按规定落实信息报告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疫情防控事件责任倒查机制,对任何渎职失责行为,一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 继续加强联防联控、统筹调度,强化对基层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牵头单位:纪工委监察工委机关、大督查办公室、卫计局,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国有企业〕

(二)强化依法依规。坚持依法依规防控,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调研,摸清我区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需要解决的问题,健全公共卫生制度体系,完善监督执法标准和处罚程序,切实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不断增强单位和个人自觉遵法守法、自律规矩、依法防控意识。〔牵头单位:人大政协办、政法和信访办,参与单位:卫计局、应急局,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各镇(街道)〕

(三)发挥大数据作用。全面推动“健康码”一码通行,进一步加大发码力度,尽快达到一人一码,对有智能手机人群,实现全部申办到手;对老人、儿童等没有智能手机人群由其家人 使用“为家人代办”模块,代为申办并打印使用纸质健康码;对境外、外省来区人员,引导其使用“来鲁申报”模块申办山东省电子健康码。加强新冠肺炎信息报告登记,及时报送出院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的出院或解除隔离信息;建立完善开发区全量检测信息库,对检测阴性和检测阳性但经医学观察已排除感染的人员建立健康通行码人员信息库,作为重点人群赋码依据。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及国家公安部、省公安厅、省出入境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等共享数据库及查询接口,做到一人一码全程大数据对比。〔牵头单位:办公室、公安分局,参与单位: 卫计局、投资促进中心,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各镇(街道)〕

(四)补齐短板弱项。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夯实社区防控基础。加快补齐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短板。积极总结推广中医药在新冠肺炎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经验与特色优势。〔牵头单位:卫计局,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各镇(街道)〕

(五)加大服务保障。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改革疾控机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与重大疾病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机制。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和基层疫情防控人员,按规定落实好相关待遇。配合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疗费豁免制度和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确保不因经济原因影响及时救治。整合优化应急物资保障管理职能,强化大数据支撑,保障医疗防护物资供应。建立公共卫生安全信息平台,建立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检测和筛查数据库,实现疫情相关数据实时监测、动态分析和信息共享,提升预警能力。开展“疾控大培训”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系列培训。加强公共卫生、卫生应急、现场流行病学等应用型人才培养使用。〔牵头单位:卫计局、财政局、政工部、办公室,参与单位:应急局,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各镇(街道)〕

(六)强化宣传培训。完善健康公益宣传制度,通过多种途  径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健全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加强舆情监测研判,主动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组织讲好“抗疫故事”,树立正面典型,传播弘扬社会正能量。将公共卫生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推进健康防病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开展“疫情防控全民大培训”,为每个单位培育1支疫情防控队伍和1名疫情防控指导员,推动防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促进全社会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的双提升。〔牵头单位:宣传办、政工部、卫计局,责任落实单位:物流园区、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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