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请判我死刑
发布时间:2021-04-19 09:43:04 作文来源:网络 作者:
郑瞻培
某冬日,某大学,早晨六时不到,两个大学生在篮球场上练习投蓝,“凶手”突然从宿舍急冲而来,不问情由对着其中一个大学生的头、颈、胸部猛刺。事情发生得这么突然,被害人没有丝毫防备,连挣扎都来不及,身上刀刺部位不下数十处,当场就大量流血倒地而死。“凶手”当场被另一学生制服。过程就是这么清楚,有死者、有证人、有凶器……“凶手”本人也供认不讳。
“凶手”为什么要穷凶极恶地致一个素昧平生的同学于死地呢?“凶手”只是一句话:“因为我要死。”经由司法精神病学专家鉴定才解开了这个谜。
即将毕业的“凶手”自进入大学以来一贯为人热情,乐于助人,同学关系融洽,成绩优秀,并两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但三个月前在一次小测验中成绩不理想,此后即闷闷不乐,进出宿舍也少与人打招呼,讲话明显减少,课外活动不大参加,晚上辗转难眠,但仍能参加上课和自修,故未引起注意。
案发后,“凶手”学习笔记本上坦露的心迹使人怀疑他可能有心理障碍:“恨生!恨死!更恨己!不要怨我,骂我,恨我,只怪我不该来到这个世界。连累了你们——生养我的双亲,实在对不住。我生无用,只有离去,假如这一次还不能走的话,还会有下一次的。”
“凶手”对作案过程讲得清楚、恳切、有条理:“出事三个月前开始心情郁闷,头脑乱得如浆糊一样,上课无法集中注意力,总要去想很多不吉利的事,回忆已经死去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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